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夫妻双方不能同时选择100%扣除比例。根据税法规定,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利息或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需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比例分摊,不可重复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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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
夫妻双方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同一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住房**利息等)只能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由一方按100%比例扣除;
- 双方各按50%比例分摊扣除。
系统会自动校验数据,重复填报100%会导致申报失败或后续补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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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扣除项目示例
-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标准扣除1000元,需由父母一方全额申报或双方各报500元。
- 住房**利息:每月1000元扣除额度,同一套住房只能由产权方一方申报,不可夫妻同时申报。
- 赡养老人:非独生子女需与其他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额度,夫妻双方不能重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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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建议
- 夫妻协商确定扣除比例,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修改或确认申报信息;
- 若错误填报,需及时更正,避免影响个税汇算清缴结果;
- 次年汇算时系统会提示重复扣除问题,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合理分配扣除比例既能合规享受税收优惠,也能避免税务风险。建议提前规划家庭扣除方案,确保申报数据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