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家庭共济后,双方均可使用,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使用主体与权限
-
授权人 :需完成家庭共济备案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配偶、父母、子女(或扩展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近亲属)支付合规自付费用。
-
被授权人 :需同时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家庭成员,仅能使用共济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自付部分,不可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
-
-
使用限制
-
医保凭证不可共用 :被授权人需使用自己的医保卡或电子凭证结算,不能使用授权人的医保卡申请报销。
-
费用范围 :仅限门诊自付费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个人负担部分,不可用于公共卫生、健身等非医保范围支出。
-
-
操作与解绑
-
需通过医保官方渠道(如“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完成备案和授权,支持“一键解绑”功能。
-
家庭共济关系不可跨统筹区办理,且被共济人个账余额用尽后需重新授权。
-
总结 :医保家庭共济允许授权人将个人账户资金合法合规地用于家庭成员的合规自付费用,但双方医保凭证、报销权益及使用范围均需严格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