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省内跨市就医实现“直接结算全覆盖”,关键亮点包括:备案后无需垫付费用、门诊特定病种全省互认、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双向享受待遇。新规大幅简化流程,参保人只需提前备案或补办手续,即可在省内任一联网定点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彻底告别“先自费后报销”的繁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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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管理更灵活
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或生育就医的参保人均需备案,有效期均不少于6个月。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后6个月内可多次使用,异地长期居住备案长期有效。先就医后备案的情况,出院前补办可直接结算;自费结算后补办的可申请零星报销。 -
门诊特定病种全省互认
参保人在符合资质的就医市定点机构办理门特待遇认定后,全省范围内互认,更换参保市无需重新认定。例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门特病种患者,跨市就医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
急诊抢救“零门槛”结算
未备案的急诊抢救患者,定点医疗机构需直接结算费用,视同已备案。例如突发心梗等紧急情况,无需担心备案问题,救治后系统自动按参保地标准结算。 -
待遇标准“参保地化”
医保报销的起付线、比例、限额均按参保市政策执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可在备案市与参保市双向享受待遇,例如广州参保人长期居住深圳,两地就医均按广州标准结算。 -
定点机构服务同质化
所有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必须为跨市就医者提供与本地参保人同等的诊疗、购药服务,且不得强制要求本地住院才能转诊。例如跨市购药可直接刷医保卡,与本地居民无差别。
提示:建议参保人提前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线下渠道办理备案,并确认就医机构已接入全省联网系统。若遇结算问题,可要求医疗机构通过国家平台补记账或向参保地申请零星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