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十不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类禁止行为,涵盖安全防护、设施保护、作业规范及法律约束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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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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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越、破坏防护栅栏,擅自进入铁路线路或道口抢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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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铁路上坐卧、行走、玩耍,放置石块等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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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列车投掷石块、用弓弩等击打列车,抢越铁路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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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破坏铁路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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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通信、信号装置,擅自移动或拆盗铁路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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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取、攀爬接触网,擅自进入电力线路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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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影响铁路运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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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铁路两侧500米内放风筝、气球、无人机等低空漂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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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荒、燃放烟花爆竹,倾倒易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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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非法作业与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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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持证上岗从事爆破、登高、驾驶等危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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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进入铁路施工区域,干扰正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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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纪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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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线路,影响行车安全,将面临罚款或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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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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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不同来源对“十不准”的具体条目可能存在差异,但核心均围绕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展开。例如,部分版本强调禁止在铁路两侧300米内放飞物品(与500米标准存在差异),可能与具体场景或法规更新有关。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