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劳动安全守则中的“十二个禁止”是保障铁路作业安全的核心规定,综合多来源信息整理如下:
一、基本作业规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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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杆上作业不系安全带
杆上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禁止将工具或材料放在杆顶或线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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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将水倒入酸类液体
禁止将水倒入硫酸、盐酸等酸类液体中,防止剧烈放热引发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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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电气化区段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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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电气化有电区段对无线设备进行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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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网带电时,禁止进行漏泄同轴电缆维修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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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为禁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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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危险区域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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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道心、轨枕头、转辙部分及靠近车辆端部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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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机车车辆底下、桥梁、隧道等危险区域坐卧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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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擅自拆接电线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接电线,需由专业电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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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违规使用防护装备
作业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如高跟鞋(跟高≤35mm)、拖鞋等。
三、设备与操作规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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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违规使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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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将工具或材料放在杆顶或线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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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接触网带电时使用金属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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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违规存放危险物品
氧气瓶、乙炔瓶需分开存放且保持5m以上距离,总阀门需关闭。
四、其他重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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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电工、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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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作业防护 :穿戴防寒服、防滑鞋,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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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理 :发现设备故障需立即停机检查,禁止带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