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线路修理规则条文说明主要围绕线路设备大修与维修的核心任务、管理原则及实施要求展开,具体如下:
一、总则与任务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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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与维修定义
大修以恢复轨道结构强度、提高承载能力为目标,维修则侧重保持设备完整性和质量均衡,确保列车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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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大修遵循“运行条件匹配、轨道构造等强、修理周期合理”的方针;维修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养并重”的原则。
二、管理机制与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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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窗修制度
维修需预留天窗时间进行,实行检修分开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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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与设备要求
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优化作业流程,如无缝线路焊接、钢轨磨削修复等,并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
三、维修内容与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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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类型
包括综合维修(周期性全面修理)、经常保养(日常维护)和临时补修(紧急处理),如调整轨缝、更换重伤钢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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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规定
正线、到发线岔综合维修周期最长不超过两年,薄弱地段可缩短至一年;大中修期间暂停综合维修,加强保养。
四、质量保障与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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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指标
涵盖线路设备状态评定合格率、道岔保养质量合格率等,通过信息化检测和标准化作业提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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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理
制定紧急维修预案,快速修复断轨、道岔冲刷等突发问题,保障运输连续性。
五、规则适用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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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1435mm标准轨距铁路,非标轨距线路由铁路局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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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机制
根据铁路发展需求,定期修订规则内容,如引入新型线路设备维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