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运146号
关于铁路工务修理规则的相关信息,综合搜索结果整理如下:
一、规则发布与修订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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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与版本
铁路工务修理规则最初发布于1997年(铁工务〔1997〕109号),后因铁路提速与重载发展需求,于2001年修订为《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运〔2001〕23号)。2006年,为适应新形势,规则进一步修订为《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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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目的
修订旨在解决原规则与铁路运输发展不匹配的问题,通过引入新技术、新设备,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线路设备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二、核心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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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职责
工务部门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作业纪律,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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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与作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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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分类 :分为施工作业(如线路改造、桥梁施工)和维修作业(如日常保养、设备检修),均需纳入月度计划并办理封锁或慢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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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标准 :施工需按方案执行,确保设备状态符合放行条件,如轨道几何尺寸偏差需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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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查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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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 :施工中需实时监督质量,消除安全隐患,材料机具需符合限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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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 :设备需通过复查整修,确认状态达标后方可放行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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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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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措施 :施工前需确认信号备品、机具材料齐全,设置专人巡查,落实封锁、慢行等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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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响应 :制定应急预案,处理突发情况,如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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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体制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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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分开 :实行检修分离的维修管理体制,明确检修职责,提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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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 :发生事故后需进行科学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复发。
四、附则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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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覆盖普速铁路及高速铁路工务设备维修,高铁等特殊线路有专项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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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制 :铁路局需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则执行。
以上内容综合了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框架与核心要求,具体操作需结合线路条件、设备类型及施工环境进一步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