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四类,具体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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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覆盖一级至三级医院住院费、急诊留观前7日内费用及指定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费用(如恶性肿瘤化疗、放疗等)。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递减(一级65%、二级60%、三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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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医疗
针对长期高额门诊费用(如肾病透析、癌症治疗等),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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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包括肾透析、癌症放疗、糖尿病等9种病种,以及未成年人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特殊病种,需在指定医疗机构确诊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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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覆盖产前检查、分娩等费用,具体补助标准因地区而异。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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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普通医疗费用通常不在保障范围内,仅住院和上述特殊病种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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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对报销比例、起付线、年度限额等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