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设置医保定点医院需满足运营满3个月、符合区域规划等条件,通过提交申请材料、分级审核、公示签约等流程完成。 关键要点包括:医疗机构需持有效执业许可证,零售药店需药品经营许可证;按季度或即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申报;最终由医保经办机构评估公示后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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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医疗机构需取得执业许可证或中医备案证,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包括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6类;零售药店需药品经营许可证。所有机构需认同医保服务协议条款,具备医保信息系统和管理制度。 -
申报材料
医疗机构需提供签约申请表、执业许可证副本、等级证明、医保管理制度等8项材料;零售药店需提交申请表、药品经营许可证、执业药师资质等同类材料。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需额外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按属地分级原则,三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向市医保中心申报,其他向区县经办机构提交。
- 审核评估:资料审查通过后,经办机构组织现场或书面评估,3个月内完成。
- 公示签约:评估合格名单公示5天,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协议并备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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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可随时申报,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大型连锁药店超过50家分店的按注册地分级申报。
提示:完成签约的机构需同步接入国家医保编码平台,查询定点资格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