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医保的缴费年限是计算医保待遇的重要依据,具体规定如下:
一、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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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计算原则
缴费年限为累计制,允许中断缴费,中断期间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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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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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指1999年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缴费年限(如军龄、失业金领取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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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2000年1月1日后实际缴纳医保费的年限,需满足最低要求(如10年或1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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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休待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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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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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满30年(含视同年限),实际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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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满25年(含视同年限),实际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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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2016年前退休者实际缴费年限可按10年起步,之后逐年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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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达到年限后,退休人员可停止缴费,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三、城乡居民医保无年限限制
- 城乡居民医保按年缴费,不设累计年限,中断缴费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四、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累计缴费满国家规定年限(含视同年限)的,退休后可停缴并享受医保待遇。
总结 :城镇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需同时满足视同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要求,达到规定年限后方可退休并享受待遇;城乡居民医保无年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