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技术类
教师职称评审类别属于专业技术职称体系,具体分类如下:
一、教师职称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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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类
包含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校教师等,职称分为正高级(教授/正高级教师)、副高级(副教授/高级教师)、中级(讲师/一级教师)、初级(助教/二级教师)和员级(十三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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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系列
除教育技术类外,还包括经济、会计、审计、工程、卫生技术、农业技术等专业领域,职称等级与教育技术类一致,但评审条件侧重专业能力。
二、职称级别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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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 :教授(教育技术类)/正高级工程师(工程系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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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 :副教授(教育技术类)/高级工程师(工程系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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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讲师(教育技术类)/中级工程师(工程系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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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助教(教育技术类)/助理工程师(工程系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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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级 :十三级教师(教育技术类)/技术员(工程系列)等
三、评审要点
- 教育技术类教师 :以教学能力为核心,注重教学成果、课程设计、学生评价等。2. 专业技术类教师 :侧重专业领域知识、项目经验、科研成果等。
四、其他说明
- 岗位工资与职称挂钩 :不同级别对应不同工资标准,级别越高待遇越高。- 晋升路径 :通常需通过教学评估、同行评审、年限积累等环节。
以上分类及评审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学校类型有所差异,建议结合具体单位要求准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