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最高职称填写
职称类别的填写需根据个人实际持有的最高职称进行规范填写,具体规则如下:
一、职称类别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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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填写为“初级(助理XXX)”,例如“初级工程师”“初级会计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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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填写为“工程师”(无需加“中级”字样),例如“工程师”“中级会计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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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及副高级职称
根据具体职称名称填写,如“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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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规范写法
申报材料中职称类别应与职称证书、评审结果保持一致,避免使用俗称(如“中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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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类别岗位的填写
若涉及多类别工作(如高校教师可能同时具有教学和科研职称),需根据申报条件确定主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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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职称者
应填写“无”或“未取得职称”。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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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等级细化 :部分职称包含细分等级(如初级分为十一级、十二级),填写时需按实际等级标注(如“初级(助理XX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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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需填写申报单位全称(如“XX公司人事部”),并确保与职称证书单位一致。
建议填写前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确认最新政策,不同地区或行业可能存在细微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