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退伍军人社保补缴规定如下:
一、适用对象
-
时间范围 :2019年《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出台前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退役军人。
-
特殊情况 :2012年7月1日前退役的军人,军龄视同缴费年限;2012年后退役的,军龄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补缴年限
-
上限 :不超过本人军龄,且补缴免收滞纳金。
-
灵活处理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15年,或一次性补缴至最低年限。
三、费用承担
-
单位缴费 :原则上由原单位负担,单位无力承担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资金解决。
-
个人缴费 :由个人承担,具体数额按补缴时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四、补缴基数与费率
-
基数 :以安置地或参保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准。
-
费率 :按补缴时当地规定执行。
五、办理流程
-
材料准备 :退伍证、军龄认定表、身份证、社保卡(2012年前退伍需服役档案复印件)。
-
申请时间 :建议在退休前6个月办理。
-
审核与补缴 :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调社保机构完成。
六、其他政策
-
一次性退役金 :可转入个人社保账户,用于补缴或增加积累。
-
低保/特困群体 :个人缴费部分可能获得政府补助。
注意事项 :政策执行存在地区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