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老兵补缴社保规定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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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服役期间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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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2012年7月1日前退役的士兵,军龄直接视同缴费年限;2012年后退役但享受过退役养老保险补助的,军龄与个人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补缴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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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补缴年限不超过军龄,且不收取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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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处理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延长缴费至15年,或选择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三、费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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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原则上由原单位负担,单位无力缴纳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资金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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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由个人承担,具体金额根据补缴基数和费率计算。
四、补缴基数与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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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 :按补缴时安置地或参保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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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执行补缴地当年规定标准。
五、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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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退伍证、军龄认定表、身份证、社保卡(2012年前退伍需服役档案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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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建议在退休前6个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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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协同 :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社保机构审核后办理补缴手续。
六、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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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退役金使用 :可转入个人社保账户,用于补缴或增加养老金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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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籍 :退役后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军龄视同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