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险利益演示监管规定明确要求保险公司采用两档演示(保证利益+红利利益),且演示利率上限为4.5%减去产品预定利率,严禁夸大收益或误导性对比,强化风险提示与信息披露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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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规则调整
监管取消传统高、中、低三档演示模式,分红险仅允许展示保证利益和红利利益两档。保证利益演示利差水平为0,红利利益演示利差不得超过4.5%减去产品预定利率(例如预定利率2%时,演示利率上限为2.5%)。此举旨在避免消费者将演示收益误认为“刚性兑付”,明确红利分配的不确定性。 -
信息披露强化
保险公司需在官网披露年度红利实现率(现金/增额/终了红利),并定期向投保人发送红利通知书,包含保单信息、累计红利、分配政策等。演示表格需用醒目字体标明“利益演示基于假设,不代表实际收益”,且禁止使用投资回报率等比率性指标宣传。 -
风险提示与责任压实
销售过程中需明确告知犹豫期权利、退保损失计算方式,并禁止将分红险与储蓄、国债等简单对比。违规机构及高管将面临双重处罚,包括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
提示: 投保时应重点关注保证利益部分,理性看待演示红利,结合公司历史分红实现率综合评估产品。监管新规的核心是“卖者尽责,买者自负”,通过透明化规则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