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最新规定,保险公司分红实现率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核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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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范围扩大
2024年1月生效的新规要求,所有在2010年后生效的保单(无论新旧版),均需披露分红实现率及过往派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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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披露时间与名称
保险公司需在每年6月30日前统一公布分红实现率(中文名称为“分红实现率”及“过往派息率”),禁止使用其他名称。
二、违规处罚
2024年3月,某保险公司因篡改分红数据被罚款800万港元,CEO被吊销牌照,凸显监管力度。
三、投保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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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历史数据 :优先选择分红实现率数据较长的公司(如保诚超过20年数据),年份越久参考性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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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关键指标 :除总实现率外,可对比周年红利、复归红利等细分指标,例如友邦终期红利均值达108%。
四、其他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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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核算 :分红账户需独立于非分红账户,且保险公司每年至少分配可分配盈余的70%作为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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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规则调整 :中国内地分红险演示由三档变为两档(0%-4.5%),并强制保险公司将中档演示水平与实际水平挂钩。
以上信息综合自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最新指引及权威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