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进口管理办法》是我国规范药品进口全流程的核心法规,通过严格的备案、检验和监管程序确保进口药品质量安全。其核心亮点包括:仅允许国务院批准的口岸进口、必须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麻醉/****需额外《进口准许证》,以及口岸药品检验所的强制检验机制,从源头保障用药安全。
药品进口需遵循三大关键流程:
- 备案审查:进口单位需向口岸药监局提交《进口药品报验单》及注册证等材料,审核通过后获《进口药品通关单》。特殊药品如疫苗、生物制品还需专项审批。
- 口岸检验:药品抵岸后,由指定药检所抽样检测,2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首次进口药品、生物制品等必须检验合格方可上市。
- 动态监管:进口后持续接受质量抽查,问题药品需退运或销毁。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原料药严禁内销,确保用途合规。
企业需注意:
- 资质前置:无注册证或批件将无法通关,注册证需与货物信息完全一致。
- 时效控制:备案材料齐全可当日办结,但检验周期可能影响供应链计划。
- 合规风险:标签或文件不符可能导致抽样失败,需提前核对原产地证明等单证。
随着国际贸易深化,药品进口管理将持续优化通关效率与安全监管的平衡。企业应建立专业化合规团队,实时跟进法规动态,避免因程序疏漏影响市场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