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进口药品通关单的取消情况如下:
一、政策背景与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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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先行先试
自2022年12月起,海南省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进口便利化若干规定》取消进口药品通关单,允许企业从指定口岸进口药品时无需办理通关单,海关凭备案电子信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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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探索与推广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25年4月发布的《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意见》中,提出探索建立生物医药企业进口研发用物品“白名单”制度,允许免予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这一政策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
二、具体实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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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优化 :企业需在启运前向口岸药品监管部门备案,海关通过“单一窗口”验放,备案完成即获通关凭证,无需单独办理通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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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与效率提升 :备案时间从原规定提前至启运环节,通关效率提高约32%,月均通关量及货值分别增长39%和35%。
三、适用对象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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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海南自由贸易港指定口岸进口的药品适用,且需符合药品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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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用物品“白名单”制度尚未全面推广至所有药品,仍需结合具体政策执行。
总结 :当前海南已全面取消进口药品通关单,全国性政策正在探索中。建议企业关注最新政策动态,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