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缴、转保或终止
针对非深户社保缴费不足10年的情况,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可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一、申请延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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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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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内非深户需累计缴费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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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非深户需在广东省内累计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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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 准备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通过社保局窗口或“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提交延缴申请。
二、转入其他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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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险种
- 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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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
三、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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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 无法继续缴纳社保或不愿延迟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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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 个人账户储存额将一次性支付,但失去未来领取养老金的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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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限制
- 仅限因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个人主动中断缴费无法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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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 延缴期间按现行计发系数计发养老金,缴费年限越长待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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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迁移
- 若迁入深圳户籍且连续缴费满5年,可申请将社保关系转入深圳。
五、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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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选择延缴 :若希望继续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条件,建议申请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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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专业机构 :具体操作流程及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法律机构。
(综合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