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证、人证、罐证、单证、介质
关于危化品装卸的“五必查”要求,综合多部门文件及行业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础资质检查
-
车辆资质
确认运输车辆具备有效行驶证和营运证,罐式车辆需检查罐体检验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
人员资质
驾驶人、押运人员需持有有效资质证件,且与运输任务匹配。
二、货物与包装检查
-
货物一致性
所充装或装载的危险货物需与危险货物运单载明的事项完全一致,包括品名、数量、危险特性等。
-
包装完整性
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无泄漏、破损情况,罐式车辆需确保关闭装置处于关闭状态。
三、运输工具与设备检查
-
罐体适装性
危险货物需在罐式车辆罐体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或符合可移动罐柜导则、罐箱适用代码要求。
-
设备合规性
装卸设备需定期检验合格,紧急切断阀等安全装置需处于有效状态。
四、记录与档案管理
-
充装记录
建立完善的充装记录制度,记录危险货物类别、品名、数量、运单编号、托运人及承运人信息,保存期不少于12个月。
-
台账核对
充装台账记录需与现场实际货物及运单信息严格比对,确保“证照齐全,人员配对,车罐可靠,出入有序”。
五、其他关键要求
-
禁止混装 :不同危险货物需分类存放,禁止混装。
-
运输管理 :小件危险品(如84消毒液)需符合豁免管理要求。
-
动态监控 :运输企业需通过电子运单系统实时监控车辆状态及运输过程。
以上措施需通过现场检查与台账审核双重保障,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