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电子运单信息与实际不符的罚款金额为2000元至5000元,具体处罚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办法》第六十条,且需责令改正。关键点包括:罚款标准统一、违规情形涵盖货物/人员信息不符、电子或纸质运单均需合规保存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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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依据与金额: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办法》,承运人未按规定制作或保存危险货物运单(如货物名称、UN编号、押运员信息等与实际不符),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例如,某物流公司因运单填写“氧气”实际运输“乙炔空瓶”被罚2100元,另有企业因押运员信息错误被罚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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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违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类别错误(如硫酸运单实际运输硝酸铵)、押运员信息不匹配、危险废物未标注(如未清洗的乙炔瓶属HW49类)。执法检查中,电子运单的实时性与准确性是重点,企业需避免“沿用历史数据未更新”等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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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要求与风险提示:运单需随车携带并保存12个月,格式由国家统一制定。运输危险废物还需额外填写转移联单。企业若因信息不符导致救援延误,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安全责任。
总结:危险品运输企业应严格核对运单信息,确保人、货、车数据一致,避免高额罚款及安全风险。定期培训与系统审核是预防违规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