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的“八不准”内容因行业领域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建筑工程领域(中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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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手续不全 :未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手续或复工备案的,不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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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不到位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未在岗的,不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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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教育不足 :返岗人员未接受4小时以上针对性安全培训或心理疏导的,不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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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不彻底 :未对隔离观察场所、施工区、机械设备等开展闭环管理并整改隐患的,不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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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大工程管控缺失 :未编制专项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或未实施旁站监督的,不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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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控不到位 :防疫物资存放混乱、电线私拉乱接或消防器材不足的,不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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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措施不完善 :未编制应急预案、储备救援物资或未与救援力量建立联系的,不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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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机构验收不通过 :未通过项目直接上级机构检查验收的,不准施工。
二、煤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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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不全 :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矿长或班组长未取得有效安全资格证的,不准复产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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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未整改 :未完成矿级领导排查或隐患整改到位的,不准复产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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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失效 :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不准复产复工。
三、通用安全措施(节后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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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操作 :未持证操作设备、违规开关机或奔跑作业的,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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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装置失效 :拆除或堵塞安全装置导致失效的,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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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不安全设备 :临时使用无防护设施或无安全装置的设备,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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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未遵守“敲帮问顶”等安全规定进入危险区域的,禁止行为。
说明 :建筑工程和煤矿领域的“八不准”侧重行业特定要求,而通用安全措施则覆盖更多场景。实际执行时需结合具体行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