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计划滞后的监理通知单是监理单位针对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进度时发出的正式整改文件,核心作用包括明确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规避工期延误风险**。其有效性取决于内容的专业性、可操作性和法律依据,需结合工程实际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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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规范性与法律依据
监理通知单需严格遵循《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明确标注滞后的具体工程量(如“仅完成60%”)、合同条款依据及整改期限。例如,要求施工单位在2日内提交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并附人力、物力调配方案,避免模糊表述如“尽快完成”。 -
整改措施的可操作性
需提出具体指令而非泛泛而谈,例如:- 资源调配:要求增加夜间施工班次或补充关键岗位人员;
- 进度监控:每日汇报实际进度与计划的偏差,并说明纠偏措施;
- 责任落实:明确分包单位或具体人员的分工,避免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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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预警与沟通层级
若滞后可能影响整体工期,需同步抄送建设单位并提示违约风险。例如,注明“若未按期整改,将按合同条款扣减工程款”,同时建议通过工程例会协调多方资源。 -
回复与复查的闭环管理
要求施工单位书面回复整改情况,监理需现场核查并签署复查意见。例如,对“材料供应延迟”问题,需查验供应商合同及到货记录,确保后续进度可控。
提示:监理通知单应避免主观臆断,所有要求需基于合同和数据支撑。施工单位若对指令有异议,可依据《监理规范》5.5.6条申请复议,但不得无故拖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