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数并非可以随意填写,需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并遵循年度调整机制。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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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 5013元至25065元 之间自主选择(不同地区上限可能更高,如上海为36921元/月)。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 501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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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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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 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 区间内选择,或按 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计算(通常为20%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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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方式为:(全年收入/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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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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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每年 只能调整一次 ,需在当年新基数公布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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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需在申报缴费当月最后一日16时前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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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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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固定(如养老保险20%),个人账户占8%,其余进入社会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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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波动较大时,建议选择中等偏上基数以平衡缴费压力与未来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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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选择基数,并按时申报调整,不可随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