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规定, 已被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得退档 ,但存在特殊情况下的例外处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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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定
考生被录取后,档案只能被投递至一所院校,且不得申请退档或换录。这是基于高考志愿的“电子契约”性质,确保录取流程的公平性和计划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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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档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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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或学校不满意 :若因专业或学校选择问题,需在入学后通过转专业或复读等方式解决,不可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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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例外 :部分省份(如江西)明确禁止以“自愿放弃”为由退档,即使考生提出申请,高校也不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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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与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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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档可能导致第二年高考志愿受限,部分省份会记录退档经历影响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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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录取的档案可再次使用,不影响其他批次(如本科)的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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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若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申诉,但需注意政策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