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可以转入流动团员团支部,但需满足特定条件:未升学或未就业的毕业生可优先转至居住地/户籍地团组织,若接收困难则由县级团委建立的流动团支部承接,原学校最长保留组织关系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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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
- 离校时未落实就业或升学的毕业生,可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转入居住地、户籍地乡镇/街道团组织。若基层团组织接收困难(如书记空缺),则由县级团委统一建立的“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管理。
- 原学校可保留组织关系6个月至1年,编入校内流动团支部集中管理,待就业或升学后及时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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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 登录智慧团建系统,选择“未就业”原因,填写转入的流动团支部名称(如“XX县流动团员团支部”)。需确保联系方式真实,便于团组织后续联系。
- 若转入北京/广东/福建地区,需准确填写组织全称;其他地区可通过关键词搜索定位流动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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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义务:
- 流动团员需每半年至少联系1次团组织,定期交纳团费,避免因失联超6个月被认定为自行脱团。
- 县级流动团支部通常限期1年内转出,就业后需及时二次转接至工作单位或常住地团组织。
提示:流动团支部是过渡性安排,毕业生应尽快落实去向并完成最终转接,避免影响团员权益。若遇拒接,可向上级团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