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的六大职责可综合归纳如下:
一、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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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保护
负责森林、湿地、荒漠化及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监督管理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及植物新品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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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工程
组织实施防沙治沙、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推广生物措施(如植树种草)提升生态效益。
二、产业发展与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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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产业发展
指导森林资源科学利用,推动林产品加工、林下经济等产业发展,编制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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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与政策制定
拟订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森林采伐限额及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协调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维护农民林业权益。
三、政策与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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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实施
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监督生态补偿制度及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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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承担林业行政执法、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监管职责,查处违法案件,指导森林公安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四、科技创新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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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支撑
组织林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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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与宣传
指导林业队伍建设,开展林业科技、教育及外事工作,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
五、应对气候变化与灾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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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应对
参与制定林业碳汇战略,组织森林碳汇项目实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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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防控
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等灾害的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指导灾后重建与生态恢复。
六、社会服务与权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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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林业发展
指导农村林权流转、林地承包纠纷调处,推动林下经济与乡村振兴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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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落实国家林业补贴政策,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以上职责需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细化执行,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机制协同的林业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