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公文知识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一、公文基本概念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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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公文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材料,分为法定文种(如命令、决定、通知等)和非法定文种(如计划、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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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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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行文方向 :上行文(下级向上级)、下行文(上级向下级)、平行文(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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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紧急程度 :特急、加急、平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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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机密程度 :绝密、机密、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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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文种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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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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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令) :强制性公文,适用于公布法规、嘉奖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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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具有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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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传达要求或告知事项,适用范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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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答复下级请示,内容需针对性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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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定文种
包括计划、总结、简报等日常事务性文书,用于内部管理。
三、公文格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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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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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纸 :A4型,版心156×2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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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与字号 :标题2号小标宋体,正文3号仿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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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编排 :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居中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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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要求
包含发文机关署名、印章、成文时间、主送机关、正文、附件等,需严格遵循“一文一事”原则。
四、行文与审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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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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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行文逐级或越级行文需抄报被越过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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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文使用函或通知(特定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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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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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阅表示同意,批语需注明对象(职务/同志)、日期及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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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可标注“发”“同意”“修改后重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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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写作原则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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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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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真实、观点明确、语言精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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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层次清晰,篇幅简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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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流程
包括草拟、审核、签发等环节,需多人协作确保质量。
总结 :公文写作需掌握法定文种与格式规范,结合行文方向和审批要求,确保内容权威性和规范性。日常事务类公文虽非法定,但同样需注重格式统一与语言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