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相关规范和搜索结果,调配和复核不可以由同一人完成,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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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明确要求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需由不同资质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以确保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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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对于医疗用毒性药品的调配和复核,需经 二人以上 复核无误并详细记录。
二、工作流程与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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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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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需具备药学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判断处方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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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配 需准确执行处方,熟悉药品特性和配伍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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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 则需再次核对药品信息,防止调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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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人操作的风险
若由同一人完成调配和复核,可能因以下原因导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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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或疏忽导致漏项或重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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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有效监督机制,难以发现潜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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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际操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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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协作模式
通常采用以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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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负责 审核处方 (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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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人负责 调配药品 (药士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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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负责 复核发药 (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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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的变通
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审核与调配可由同一人完成,但发药需由另一人独立操作。
四、总结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调配与复核的分工制度,避免因单人操作引发风险。若需进一步确认,可参考《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双人复核”的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