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人和复核人可以是同一人,但需注意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内控风险。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发票填开需确保项目齐全、内容真实,但未明确禁止开票人与复核人同一人。不过,财务会计制度建议两者分离以规避风险,尤其是数电票推广后,部分省份明确要求复核人需独立填写。
-
税法无强制禁止
发票管理办法仅要求如实填写开票人,复核人属于非必填项。税务机关认证系统通常不审核人员信息,因此同一人开具的发票仍可通过认证,但需注意合规性争议。 -
内控原则建议分离
企业会计准则强调不相容岗位分离,开票与复核职责分属不同人员可降低差错和舞弊风险。大型企业应严格执行,而小微企业因人手限制可灵活处理,但需保留完整操作记录。 -
数电票的新动态
部分省份在数电票公告中提出复核人应独立填写,虽未全国统一执行,但未来可能成为趋势。企业需关注地方政策更新,避免因填写不规范引发退票或抵扣问题。 -
实操中的平衡建议
若因客观条件无法分离职责,需通过交叉检查、系统留痕等方式弥补内控缺陷。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完整,避免因形式问题影响税务处理。
提示:企业应优先遵循内控要求,若开票人与复核人同一,需评估风险并做好备查。定期关注政策变化,确保发票管理既合规又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