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时, 可以不经过复核程序直接提出申诉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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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权利与程序
公务员对处分、辞退、降职、考核不称职等处理不服时, 既可以选择先申请复核,再对复核结果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直接提出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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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申诉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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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直接申诉,需在 知道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 提出,无复核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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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先申请复核,需在复核决定作出后 15日内 提出进一步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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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受理机关
直接申诉可向 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或 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提出,具体根据处理决定类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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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限制
在复核决定作出前,公务员 不得提出申诉 ,否则可能影响复核程序的正常进行。
总结 :公务员享有直接申诉的权利,但需注意时间限制和受理机关要求,建议根据具体处理类型选择合适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