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这是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标准。发放时间为6月至8月,覆盖全年最热的三个月。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即可领取:在35℃及以上高温天气下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用人单位不得以饮料等物资替代现金发放,且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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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条件与范围
高温补贴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只要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且劳动者从事露天作业,或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通过有效措施降至33℃以下,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高温津贴。气温以安徽省气象部门发布的官方数据为准。 -
发放标准与时间
安徽省明确高温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5元,用人单位可通过集体协商提高具体金额。发放周期为6月、7月、8月,共三个月。若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即使工作时间缩短,用人单位也不得扣除或降低其工资。 -
用人单位义务
除发放津贴外,用人单位需采取防暑措施: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时停止露天作业;37℃至40℃时,露天作业累计不超过6小时,且避开高温时段;35℃至37℃时需轮班休息。不得安排孕妇和未成年工在高温下露天作业,并需提供足量防暑降温饮料(不可冲抵津贴)。 -
劳动者权益保障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或违反防暑措施,劳动者可向当地人社、卫健、应急管理部门或工会投诉。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保留高温作业及津贴发放记录至少两年。
高温补贴是劳动者在酷暑中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主动落实。劳动者若遇违规行为,应及时**,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