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80号令(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0号)是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法规,其核心内容如下:
一、基本信息
-
发布与修订 :2012年1月19日首次发布(原第44号令),2015年5月29日第二次修正为第80号令。
-
适用范围 :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涵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二、核心要求
-
培训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需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统一管理被派遣劳动者及实习学生,确保其接受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培训。
-
培训内容
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特种作业人员需通过专门技术培训与考核。
-
监督管理
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监察机构及地方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确保培训质量与效果。
三、关键条款
-
特种作业管理 :明确特种作业定义(如高处作业、电工等),规定其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流程。
-
培训原则 :遵循统一规划、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等原则,保障培训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四、法律依据
以《安全生产法》为根本依据,结合行政许可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形成完整的安全培训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