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三本预算”是指我国政府预算体系中的三个核心组成部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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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
以税收为主,覆盖政府日常运转、公共服务等支出,是保障国家基础职能的重要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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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
包含土地出让收入、专项债收入等,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如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需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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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管理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股息等收益,用于支持国企改革、资本运作等,体现国有资产管理。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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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预算通过明确收入与支出范围,实现财政资源的分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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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资料提到“四本账”(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但三本预算是其核心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