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违规处罚
- 罚款金额: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扣分标准:根据具体地方规定,部分省市可能对违停行为进行扣分,例如部分地区违停可能被扣2分。
- 其他措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拖移违规车辆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并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适用范围
该条款适用于所有在道路上行驶或停放的机动车,包括但不限于小型客车、货车、摩托车等。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执行标准可能略有差异,请以当地交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温馨提示
为避免违规处罚,建议驾驶人在停车时选择合法的停车地点,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确保不阻碍交通秩序。如需临时停车,请尽量选择不妨碍交通的位置,并迅速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