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如下:
一、基本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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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 :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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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处罚 :若存在其他严重情形(如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超速50%等),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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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情形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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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关联情形 :包括将车辆交给无证/吊销/暂扣驾驶证者驾驶、违反交通管制强行通行等,均属于同一条款下的加重处罚情形。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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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款明确将上述行为纳入交通违法范畴,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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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第90条(一般道路通行违规)的20-200元罚款区分,第99条针对更严重的驾驶资格问题。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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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处理可避免影响驾驶记录及车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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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行为(如逃逸、超速50%)可能面临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