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对大货车超载超限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超载超限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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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超载(超载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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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2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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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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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车辆实际载重超过核定载质量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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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超载(超载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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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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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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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车辆实际载重超过核定载质量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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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1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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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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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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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车辆实际载重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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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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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四罚” :对超载超限30%以上的车辆,除上述罚款外,还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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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卸载超限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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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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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抄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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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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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交警 :查处3起超载货车,其中2辆超载100%以上,分别罚款1500元、1500元并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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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交警 :对逾期未年检校车驾驶人罚款200元、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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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联合执法 :查处6台超限超载车辆,其中2辆实施“一超四罚”。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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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条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九十二条,明确禁止超载及超载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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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 :多部门联合行动,强化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