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异地就医新规实现“备案简化、结算扩容、待遇统一”,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备案,直接结算覆盖全省13个设区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增至10类,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享受双向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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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全面优化
新规支持“不见面”备案,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线下窗口备案即时生效,且无需指定医院。长期异地人员(如退休定居、工作派驻)可双向享受参保地与就医地结算,临时外出就医(如转诊)备案有效期延长至1年。 -
结算范围与待遇标准
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统一医保目录,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一致。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等5类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覆盖病种达10类。未备案临时就医的报销比例降低不超过20%,急诊抢救费用不设比例限制。 -
管理服务升级
2024年起,异地就医费用纳入DRG/DIP付费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系统停机升级期间支持现金垫付后零星报销,需提供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部分城市(如苏州)允许自主选择备案地,进一步便利跨市就医。
提示:建议优先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查询联网定点医院,备案生效后再就医。政策细节可能因参保地略有差异,咨询当地医保局可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