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招士官安排工作的条件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基本安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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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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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之后入伍的直招士官,需服役满12年方可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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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之前入伍的直招士官,可在3期(通常为3年)后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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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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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转业、复员或退休条件的,可按相应政策安置(如转业、复员、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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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期间表现优秀者,可按计划选拔为基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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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群体优先政策
- ***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可优先招收。
三、政策依据
- 根据《兵役法》及相关规定,士官服役满12年可申请政府安排工作。
四、注意事项
- 安置工作由入伍时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接收,具体岗位由当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