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中的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工会的专项经费支持,用于补充工会日常运作或特定活动的经费需求。具体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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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范围
行政补助收入是工会经费的重要来源,指单位行政根据《工会法》及国家规定,主动拨付的专项经费,包括劳动竞赛经费、职工活动费用补助等,但不包括按规定拨缴的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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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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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明确行政补助收入的性质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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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计制度》(财会〔2021〕7号)将行政补助收入纳入工会经费核算体系,要求专项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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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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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需满足工会经费不足或特定活动需求(如职工运动会、技能竞赛等),且需编制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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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工会日常办公、职工服务(如心理咨询、职工书屋建设)及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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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拨缴经费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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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缴经费是单位按工资总额2%法定拨缴的工会经费,具有强制性;行政补助收入需申请,具有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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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充经费不足,而拨缴经费是工会的基础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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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行政补助收入是单位对工会的额外支持,需依法依规申请,主要用于特定活动或补充经费缺口,与法定拨缴的工会经费有明确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