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政策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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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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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年销售额≤500万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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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 :年利润≤300万元、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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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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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企业
- 首次汇算清缴前,若符合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条件,可享受减免。
二、减免税种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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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 :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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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费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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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三、申报与叠加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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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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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2023年1月1日起按季度申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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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汇算清缴后次月起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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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政策
- 已享受其他税费优惠的企业,可叠加申报“六税两费”减免。
四、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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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金额=原应纳税额×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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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原政策为定额减免,则基数为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后的数额。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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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无需额外提交资料,系统自动识别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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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转换(如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时,减免政策可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