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享受
根据最新税收政策,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需结合企业类型和条件综合判断:
一、政策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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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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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增值税类型(小规模或一般),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享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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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标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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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企业
- 2024年新设立且未办理过汇算清缴的企业,若符合条件,可在首次汇算清缴前按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享受减免。
二、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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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限制 :需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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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与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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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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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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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期限
- 当前有效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相关税费。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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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类型转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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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转换为一般纳税人,需根据转换时的条件重新判定是否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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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减免政策将终止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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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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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确认,申报时无需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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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享受减免但后续条件变化,需调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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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补充说明
- 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因特定原因取得的安家费、退休工资等免税,但不属于“六税两费”减免范围。
建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年度汇算清缴结果,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及时申报享受相关优惠。如需进一步确认,可咨询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