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税两费减半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覆盖资源税、城建税等六项税费及两项附加, 最初执行期为2019年至2021年,后多次延长至2027年底。 政策适用对象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逐步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幅度统一为50%。
-
政策起始时间与背景
2019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减税,财政部、税务总局随即发文明确“六税两费”减半政策,执行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省份均按50%顶格减征,旨在缓解小微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
政策覆盖范围与税种
“六税”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两费”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初期仅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后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政策延续与调整
原政策到期后,国务院于2022年决定延长至2024年底,2023年进一步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调整后,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标准明确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
申报与享受方式
纳税人无需额外提交材料,通过自行申报即可享受优惠。若企业同时符合其他税费减免条件,还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半政策,进一步降低税负。
总结:六税两费减半政策自2019年实施以来持续优化,成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企业需关注政策动态,确保合规享受优惠,必要时可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