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核心依据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等六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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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覆盖范围
减免税种包括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
适用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享受减半征收优惠,政策普惠性显著,助力小微经济主体降本增效。 -
执行期限
政策有效期长达5年(2023-2027年),为企业提供稳定的政策预期,便于中长期财务规划。 -
操作要点
纳税人需按规定申报即可享受优惠,无需额外审批,简化流程提升便利性。
该政策通过直接减税降负,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建议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关注申报细则,充分享受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