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小微“六税两费”减半政策延续执行,具体如下:
一、政策主体与范围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减半征收,涵盖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与此前阶段性减免政策保持一致。
三、叠加优惠说明
若企业已享受其他“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如物流企业专项减免),可叠加享受减半优惠。
四、申报注意事项
纳税申报时需先计算减半后的税额,再按50%幅度内减征政策申报,确保优惠叠加生效。
五、其他配套政策
同期继续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