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税两费退回的分录处理需根据退税来源和类型确定,具体如下:
一、退税来源为已交税费
-
直接退还已申报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或其他对应科目)
贷:银行存款
(通过“应交税费”科目直接冲减已缴纳的税款)
-
先征后返税费
-
收到退款时 :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或其他对应科目)
-
冲减税金及附加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或其他对应科目)
贷:税金及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
期末结转损益 :
借:税金及附加
贷:本年利润
-
二、退税来源为未交税费
直接计入“收到的税金返还”科目:
借:收到的税金返还
贷:银行存款
(需确保已申报未交税费,避免影响财务合规性)
三、特殊类型处理
-
减半征收或减免
-
直接减免 :当期免征的税费无需账务处理,实际缴纳时按减免后金额计提。
-
先征后返 :收到退款时按上述先交后返流程处理,期末结转损益。
-
-
资源税特殊处理
若资源税已计入成本,退税需冲抵对应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生产成本(或相关成本科目)
四、注意事项
-
凭证审核 :确保退税凭证与入账凭证一致,避免账务错误。
-
税务合规 :处理前需核对是否符合《税收法》及相关政策要求。
-
科目设置 :税金及附加需设置二级科目(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否则可能影响明细账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