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的会计分录处理规则如下:
1. 政策背景与适用范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
2. 六税两费减半的会计分录
(1)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2)缴纳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注:由于减半征收政策,企业在缴纳时需按减半后的税额进行账务处理。
3. 会计处理注意事项
- 企业无需对减免部分单独进行账务处理,只需在缴纳时按减半后的金额入账。
- 若企业已计提全额税费,则需对多计提部分进行冲回处理。
4. 政策优势
该政策有效减轻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负担,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直接通过填写申报表单享受减免,无需额外提交资料。
通过以上分录和规则,企业能够准确、高效地完成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的会计处理,同时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