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需符合规定
关于财政专项资金是否可以列支人员费用的问题,需根据资金性质、用途及管理规定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可以列支的情况
-
支付给无工资性收入人员的相关费用
包括在读研究生、临时聘用人员(如实习生)的劳务费,以及咨询专家的咨询费。这类费用需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但仅限非在编人员。
-
特定岗位人员工资
若专项资金的用途明确包含人员工资(如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等),且符合预算管理规定,可列支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险经费。
二、禁止列支的情况
-
编制内人员工资
正式在编科研人员等人员的工资已通过部门预算安排,不得直接在专项项目中列支。
-
与项目无关的日常开支
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机关日常经费、人员经费等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三、管理要求
-
用途明确性 :需符合专项资金设立的宗旨和预算安排,不得擅自调整用途。
-
审批合规性 :重大支出需经财政部门或相关部门审批,确保符合财务规范。
-
受助对象限制 :需符合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受助对象范围,避免滥用资金。
四、其他注意事项
-
法律法规依据 :具体列支范围需以国家或地方财政政策、项目合同等法律法规为准。
-
预算执行监督 :需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专项资金能否列支人员费用需结合具体项目性质和管理规定判断,建议在编制预算和报销时咨询财务部门或财政机构,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