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与专项资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资金性质、用途及核算方式三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资金性质与来源
-
财政拨款
-
由政府财政部门或同级政府安排,属于预算内资金,用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领域。
-
包括同级财政拨款、横向转拨及上级财政款。
-
-
专项资金
-
必须指定用途,需专款专用,分为财政性专项资金(政府财政安排)和非财政性专项资金(企业/组织自筹)。
-
财政性专项资金仅指政府财政安排的拨款,非财政性专项资金无公共财政属性。
-
二、用途与核算要求
-
财政拨款
-
用途广泛,涵盖教育、卫生、交通等公共事业,无严格限定。
-
会计核算时单独列支,与专项资金区分。
-
-
专项资金
-
用途明确,如特定政策支持、项目实施等,需单独财务核算,不可挪作他用。
-
上级补助收入(非专项资金)虽无指定用途,但用于弥补正常业务资金不足。
-
三、收入分类差异
-
财政拨款收入 :指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拨款,包括同级财政拨款、非同级财政拨款等。
-
专项资金收入 :仅指符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中“专项资金”定义的财政性资金。
总结 :财政拨款是政府预算内通用资金,用途广泛;专项资金需严格限定用途且专款专用。两者在核算和管理上需明确区分,避免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