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税两费减免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计算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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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减免基数调整
若企业此前已享受过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则新政策下的减免基数为: 应纳税额 - 原减免税额 。例如,原按50%减免的税费,需在计算新减免时以实际应纳税额为基础。
二、具体税费范围
包括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会计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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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冲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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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时: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如印花税、城建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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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时:借: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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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时:直接冲减税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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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后计提法
直接按减免后的金额计算税金及附加,无需额外调整。
四、享受顺序
“六税两费”减免需在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后叠加申请,且优先级高于其他优惠。